沈處默 作品

第47章 得失之兆(3)

 “魯國有位經營有道的商賈名叫端木賜(子貢),聽說這則消息後,發動家丁小廝去往各諸侯國,贖回大量魯國人。歸國後,他卻拒絕支取贖金,賞賜也是一概不收。”陳述完故事,沈尹戌看向兒子,問道:“依你看,他的做法是否可取?”

 “嗯——”沈諸梁想了想,說道:“法令的目的是為了鼓勵更多人帶回在他國為奴的魯國人,既然此人把許多人帶回,就是做了好事。至於是否領取賞賜,或許他腰纏萬貫,不在乎這些錢財,也是他的選擇。再說了,因為他放棄,國庫節省了這筆開支,就有更多人有機會被贖回。”

 “乍聽似乎頗有道理。”沈尹戌笑著點點頭,忽然話鋒一轉,“可是此人的師傅卻認為他做錯了。”

 “哦?錯在何處?”沈諸梁不解。

 “端木賜在魯國是出了名的樂善好施,他不領取賞賜一事,一定很快傳遍魯國。人們會為此褒揚他,以他為榜樣,向他學習。如此一來——”沈尹戌故意不說完,看向兒子。

 “將來再有人贖回奴隸,就不敢去領取賞金,生怕被人嘲笑貪婪鄙吝。”沈諸梁說道。

 “正是。”沈尹戌繼續道:“端木賜可以不在乎賞金,可是升斗小民,平頭百姓卻不能不在乎。他們收入微薄,勉強衣能蔽體,食能飽腹。如果贖回奴隸得到一筆賞金,就能改善他們的生活,所以他們一定會竭盡全力贖回僕役。”

 “所以——”沈諸梁順著父親的話頭接著說道:“如果形成不領賞金的風氣,平民百姓就不會去做這件事情了。不僅不會主動去挖掘這樣的事情,甚至看到都不予理睬。”

 “說對了。”沈尹戌點點頭,說道:“領取賞金是符合律法規定的,拿這筆錢並不損害德行,這是付出辛苦的人應得的。端木賜不領取這筆錢,表面上看是好事,實則破壞規則,起到了不好的示範。”

 “在評斷一件事情之前,不能只看表象,而是要全面詳盡的觀察,尤其是一些看似無關的細枝末節。察知秋毫,大事就能無過失了。”沈尹戌總結道。

 “如此說來,這位端木賜的老師應該是位明察秋毫,見微知著的智者。”沈諸梁感嘆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