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處默 作品

第29章 內外合力(1)

 公元前496年夏,越王允常病故,吳王闔閭率大軍南下,討伐越國。

 說起兩國的恩怨,上一次交鋒還是吳對楚“柏舉之戰”時。公元前506年,得益於兩大軍事天才——孫武和伍子胥的籌謀策劃,吳國先是以區區五千人馬突襲,接著是二萬五千人壓後,共投入兵力三萬對決擁兵二十萬的楚國,依靠閃電戰贏得了戰爭的勝利。

 只怪勝利來得太容易,吳王放縱自己連同屬下軍士在楚國宮室縱情聲色,飲酒作樂,樂不思吳。第二年春,趁吳國國內空虛,越王允常率兵偷襲。吳王匆匆歸國,最終局勢得到有效控制。這個仇,吳國是記下了。

 敵國有喪,似乎是“蠻”族發兵侵略的最佳時機。在崇尚軍禮的春秋,恰恰是中原諸侯的出兵大忌。

 晉國曾與齊國約戰,進兵途中聽聞齊君薨逝,連忙退兵。這是遵禮守法的國家的做法。

 晉文公去世,秦國趁機對晉國的屬國鄭國發兵。新繼位的晉襄公大怒,召集群臣商議,最後是甘冒天下之大不韙喪期用兵。幸好,晉國取得“崤之戰”的勝利,震懾秦國。秦國趁喪出兵正好提供了軍禮的反面教材。

 說到軍禮,除了喪期忌諱興師之外,還有一些“義”則,值得略談。

 志大才疏的宋襄公想光復商朝祖先的風采,參與到中原爭霸的行列,對投靠楚國的鄭國發起進攻。楚國應戰,雙方軍隊在泓水遭遇。

 宋國提前過河,楚軍仍在渡河。宋國司馬建議趁楚軍過河到一半時,對其發起攻擊。“半渡而擊”是兵家必勝法寶,趁對方首尾難顧、浸在水中難以排列陣勢、無法形成戰鬥力,發動突然襲擊,事半功倍。

 宋襄公反對。在他看來,自己是“仁義之師”,偷襲突擊乃小人行徑,不屑為之。

 好容易等楚軍過完河,司馬又提議,趁楚軍還沒擺好陣形,打他們個措手不及。在以隊陣為主要作戰方式的春秋時期,誰先排好隊誰就能爭取到先機。畢竟,打仗不是打架,靠的是團隊協作相互呼應而非單打獨鬥。

 宋襄公搖搖頭,對司馬的提議嗤之以鼻。“對方未成陣就發動攻擊,非君子所為。”

 楚強宋弱,本就實力懸殊,不去憑藉突襲奇計的詐戰取勝,卻想依靠偏戰討到便宜,無疑是異想天開。結果宋國節節敗退,不堪一擊。

 初聞此事,令人發笑。宋襄公迂腐老朽,把戰事當兒戲,昏庸至極。

 其實不然。在以禮為社會運行規則的春秋,禮對人的約束是全方位的,包括戰爭。昨日之義,今日之錯。昨日得到讚譽的行為,放在而今可能會遭遇口誅筆伐,除之而後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