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熊 作品

第121章千絲萬縷(22)


  看著眼前五大三粗的何友志,李竹道又想:這人和堰城的處座一樣,外邊看起來都是其貌不揚,實則都是膽大心細,見微知著,能坐上支隊長的位置也都是有其過人之處,也怪不得他們作為同學,看起來關係很不錯的樣子,都是“臭味相投”的嘛。

  “你有沒有想過,屈露露這麼一個看起來弱不禁風的女人,之前並沒有任何接受警方的傳訊記錄,也就是說她完全沒有接受警方審訊問話的相關經驗,卻憑什麼能在審訊室裡一言不發地坐滿24小時?”

  “換句話說,她的心理素質為什麼能這麼強大?居然創造了我們清河市警方對嫌疑人審訊問話的‘零口供’記錄,很多經常接受警方審訊問話的慣犯、累犯,都做不到她這一點。”

  何友志問道。

  李竹道琢磨了一下,抬頭說道:“屈露露從13歲開始就跟著聞忠生活,在她‘殺夫騙保’的行為是受聞忠支配的基礎上,我認為在她13歲以後,就極可能遭受了聞忠的‘精神虐待’和‘人身虐待’。”

  “這兩種虐待是聞忠用來‘馴服’他人,進而達到‘支配他人’這一目的的重要手段。從聞忠和種子公司‘改革’後相當長一段時期內的員工身上,就不難發現這一點。”

  “不難想象,一個長期遭受聞忠這兩方面虐待的人,我們警方用以審訊問話的技巧、戰術,在她眼裡自然而然就如同過家家一樣……”

  何友志不置可否,沉默片刻後,卻說:“和聞忠相關的案子還存在許多疑點。”

  “比如,剛剛說的屈露露,如果她長期遭受了聞忠的虐待,為什麼不報警?她的前夫們身上經常出現莫名其妙的傷害性事故,他們一個個難不成都是豬腦子,自己本身沒有察覺出一丁點兒的不正常?如果有所察覺,為什麼也不報警?”

  “這些疑點,我們不再探討。”

  接著,何友志話鋒又轉:“‘先假設,後求證’是老馬的一貫作風,這一辦案手法有利有弊。”

  “以案件有關材料為依據,對所偵查犯罪的構成、實施犯罪的動機和可能實施犯罪者作出推測,甚至對案件性質、作案人、作案時間和地點、作案工具和作案方法、犯罪過程等提出假設,然後再蒐集證據。這對於處理一些複雜案件非常有效,可以快速找到方向,避免思維陷入混亂。”

  “但前提必須是推測或假設是正確的,或者說必須在正確的方向上,不然就會瞎忙活,甚至會陰錯陽差之下造成冤假錯案。”

  “因此,對於這一辦案手法,我一向謹慎為之。老馬這麼多年來以這一手法破獲了不少的要案、迷案和複雜案件,卻沒聽說過哪裡出了問題,是因為他這人敢假設,但是不固執。”

  “一旦有確切的證據證明自己的假設出了問題,會毫不猶豫地推翻重來,哪怕是自己打了自己的臉,他也能做到唾面自乾、若無其事。可以說,他在這方面‘不要臉’的精神,著實令人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