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筆見春秋 作品

第358章:錯覺

  開國功臣,最為尷尬。

  其實馮勝最初的時候,也並不是很出色,像是徐達,常遇春一生未有敗績,而馮勝經歷過幾次失敗,丟盔棄甲的逃走。

  但他學習的能力很強,到後面就越發的突出,逐漸的勝利的功勞,就越發的多了起來。

  就是在最初有所功勞的時候,得意忘形了,有被訓斥過。

  不過在洪武三年的時候,朱元璋還是給了最高規格的封賞。

  封宋國公,食祿三千石,予世券。

  誥詞謂勝兄弟親同骨肉,十餘年間,除肘腑之患,建爪牙之功,平定中原,佐成混一。

  朱元璋說,馮勝兄弟倆就像自己的親骨肉一樣。

  自古以來,開國皇帝拉攏功臣的最佳方式除了封賞以外,就是聯姻。

  朱元璋把馮勝的長女許配給常遇春之子常茂,把次女許配給周朱橚,把馮勝的侄女,馮國用之女許配給了沐英。

  要知道,朱橚是朱元璋的第五子,而常茂是太子朱標的大舅子,沐英是朱元璋的養子。

  這三樁聯姻,意味著馮勝和朱元璋的利益牢牢綁定在一起,堅不可摧。

  不過事實證明,聯姻這東西,朱元璋是真不看在眼裡,別說他馮勝了,哪怕周王朱橚,不也照樣要遭到貶罰麼。

  大將軍印撫摸了良久,馮勝這才小心翼翼的放回錦盒裡收了起來。

  而後打開房門,外門寒風呼嘯。

  聽到開門聲,旁邊立即有僕從過來。

  這種天氣,自然不可能說在門口值守,一般也就是在屋裡頭取暖等候,聽到動靜馬上出來即可。

  馮勝對僕從道:“備馬,本將軍要去一趟大內。”

  此時的馮勝,氣質已經決然不同,意氣風華的模樣,讓那已經發白的兩鬢,不那麼起眼,反而是那炯炯有神的目光,更添幾分抖擻精神。

  ......

  “拖出去砍了!”

  “陛下饒命啊!!!啊!!!!”

  一段小小的插曲,在早朝上演。

  眼看就幾天過年了,朱元璋也沒忍住自己的殺性,而是選擇就地格殺。

  朱英沒有半句勸諫,只是冷冷看著。

  就在剛才,朱英提出,趁著過年之喜,由群英商會興建學堂三十六所,用於十歲左右兒童的啟蒙教育。

  最為關鍵的是,免費!

  不僅免收束脩,也就是學費,還可每天午時,供應一餐吃食。

  學堂不分男女,不問出身,凡是年歲差不多者,皆可入學。

  這也就是意味著,哪怕是沒有戶籍的流民之子,亦或是本身就是流民乞丐的,只要年歲相差不大,就能直接到這裡上學。

  其中還有一些獎學金,也就是學習成績優異者,亦可獲得學堂頒發的錢財,亦或是實物為獎勵。

  獎學金什麼放在一邊。

  單單就是不收束脩這一點,就會讓不知多少人帶著孩子前去了,更何況還有一口膳食,這可是大大的減少家裡的負擔。

  賬要怎麼算?

  在這個年頭,大明初立之際,官府這邊,都是鼓勵生育的。

  而哪怕是最底層的老百姓,一般家中都有數子數女。

  這年頭小孩只要有一口吃的就行,沒後世那麼多講究,加上夭折的多,即便是皇室也無法避免夭折這種現象的發生,更別提民間了。

  所以那就是不停的生,尤其是兒子多,那就代表自家勞動力多。

  在古代,兒子多,走出去說話更硬氣,腰桿都要更挺直一些。

  譬如你加有子三人,鄰居家有子一人。

  這鄰里之間,在水田之上,避免不了產生一些矛盾,如水怎麼灌溉等等諸多事情。

  一旦發生爭執,叫上三個兒子往那一站,對面只能悻悻離去。

  若是相反,帶著委屈和不爽的,就變成了自己。

  這才是真正真實寫照。

  而朱英提出一頓吃食後,這些百姓家裡的孩子,相當於全部都由朱英來養了。

  因為在多數人看來,小孩子胃口小,吃一頓也就夠了。

  尤其是女孩子。

  按理說這是一個好事。

  畢竟這錢也不是由戶部出,也不是由內帑出,完全由群英商會來承擔。

  從外層面來看,這應該是一個非常好的事情,算是真正意義上的造福於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