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東莞那些年 作品

第224章 生意經

  “第三步:顧客和你談價格就代表想買,要注意觀察顧客的表情,一件衣服只要有一倍的利潤就可以賣,店裡沒有其他顧客在的時候,哪怕只有十塊錢利潤我們也賣。

  “進來的每一個顧客我們都要儘量促成交易,即使顧客最後因為價格沒談攏的原因走出去了,我們也要把她勸回來。

  “比方說:這一件衣服拿貨價二十塊,我們喊價六十塊,有懂行的顧客還價到三十塊,我們不賣,她就走了。

  “這個時候可以用另一個人把她喊回來,三十塊賣給她,這樣就可以賺十塊錢,你不賣就賺不到這十塊錢,而衣服賣了我們再去拿貨就是了。”

  “如果人家直接還價二十塊呢?”這時候舒靜蕾問道。

  “問得好,還真有這種人,買衣服的次數多了,人家就有經驗了,人家會一次次挑戰你的底線。人家可以把同一款衣服去問三家店,第一家店還到二十塊,你不賣,人家就去第二家店還到三十塊,還沒人賣的話,人家就去第三家店還到四十塊。

  “還有的人就是故意還個很低的價格,你不賣,她就裝作要走,等著你把她叫回去。像這種情況,我們可以等她走出去之後,再把她叫回來,讓她加十塊錢賣給她,如果她不肯加錢,那就沒辦法了。”

  “那我們的衣服到底怎麼定價呀?”謝思雲問道。

  “這個定價……是個技術活兒,像我們這種小店與大賣場和專賣店不同,都喜歡還價。

  “你如果把一件衣服以成本價報價給顧客,顧客同樣會還價,所以,我們在喊價的時候,一定要留足顧客的還價空間。通常情況下,我們直接以拿貨價的三倍喊價,讓顧客還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