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東莞那些年 作品

第224章 生意經

  “不過,這個也不是一成不變的,主要還得看人下菜。”

  “怎麼看人下菜呀?別人臉上又沒寫冤大頭。”謝思雲問道。

  她這個人太善良,總覺得成倍的賺是坑人,知道衣服的拿貨價一般不超過三十塊的時候,他覺得如果顧客真的付了九十塊買走,那真的就是冤大頭。

  “看人下菜就是看顧客的衣著打扮,打扮比較時髦的,通常出手都是比較大方的,至少在服裝上的花費是這樣。這個時候我們可以四倍的拿貨價喊價,讓她去還,一般人還價是不會還一半的,這樣我們賺的錢就多一點。

  “還有就是剛開始拍拖的情侶,這是最好賺錢的對象,因為男孩子為了留下個出手大方的印象,一般都會咬著牙裝出一副無所謂的態度來買單,這個你們應該都懂。

  “如果是打扮比較寒酸的,衣服穿得都起球、掉色了,才來買衣服的人,你價格喊高了,真會把人嚇走,連試穿的慾望都沒有。遇到這種人,我們最好是以兩倍的拿貨價喊價,有個十幾塊的利潤就賣給她。

  “思雲,你的思想需要轉變,生意就是這樣,我們檔口一天的租金加管理費就六百塊錢,然而,每天進來的顧客是有限的,把房租和利潤分攤到每件衣服上,你就不會覺得貴了。

  “像這種淡季,每天也就能賣個一千五百塊錢左右,你覺得多少利潤能保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