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東莞那些年 作品

第250章 馬蹄應該這樣洗


  “哇,好多,快點兒撿。”

  楊銘在挖,王成芬戴著一副袖套在撿馬蹄。

  “你用鍬把這個剷出來,我摳不下來。”王成芬說道。

  兩人在田裡忙得不亦樂乎,王成芬從來沒有挖過馬蹄,撿馬蹄的動作自然是慢,不停的要楊銘幫忙。

  “還有這麼多小的怎麼不撿起來呀?”楊銘蹲下來幫忙撿。

  “小的還要呀?”

  “要,辛辛苦苦種出來的怎麼不要?小一點的我媽吃,太小的也可以餵給雞吃。”

  “哦!”

  王成芬在家時要吃馬蹄只能買,別人賣馬蹄的肯定是把小的挑出來了,買到的馬蹄都是看得過去的,所以王成芬一直以為馬蹄就應該是大的這麼大,小的不用撿回去。

  “這馬蹄都是隨便一鍬下去,然後就有這麼多的嗎?”王成芬問道。

  “哪裡?這麼多年我也只發現今年的馬蹄長得多一點兒。”

  “你再挖一鍬,我數一數。”

  楊銘又挖出齊齊整整的一塊,約有四個鍬頁那麼大,說道:“數吧!”

  “3、6、9……30、31,算小的一起31個。”

  “是挺多的。”

  王成芬將蛇皮袋子提起來:“哎呀!我都提不起了,還挖嗎?”

  “挖,這個一挖就要挖一排。”

  “為什麼呢?”

  “小時候聽我媽說,挖整齊了,別人就不會來偷挖。”

  “什麼邏輯呀?人家想來偷挖還管你這個呀?”

  “哈哈,我也覺得。”

  “回去吧!我想吃馬蹄了。”

  楊銘把鍬一扔,說道:“回去回去,你拿鍬,我提馬蹄。”

  兩人回到家裡的時候,那輛嘉陵70已經停放在門口了,楊銘得意地問道:“爸,我這車比你那推土機如何?”

  “那當然好多了。”

  “等我去東莞了,這車就給你騎吧!”

  這時候,楊母搭話道:“你別給他糟蹋了,這車等你們結婚了還要的,讓他騎舊了怎麼用來結婚呀?”

  “媽,這車買來就是給你們騎的,不然我就不買踏板車了,結婚我肯定買轎車。”楊銘說道。

  “都這麼大的人了,說話還這麼不著邊際,那轎車是我們這種家庭買得起的嗎?”楊母責怪道。

  “媽,你等著就是,等我買轎車了帶你去荊州玩。”楊銘自信地說道。

  這一點,王成芬是相信的,照今年這行情,店裡賺的錢加上他們兩人的工資一年肯定有十幾萬,雖然不知道轎車多少錢,但兩年總應該買得起吧!

  楊母去做飯了,王成芬剛剛和楊銘從馬蹄田裡走回來,這會兒口乾舌燥的,看著馬蹄就想吃,便拉著楊銘去井水池洗馬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