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山梧桐 作品

第九章 吳桐辭職

歲數略長的律師道:“根據民法典第九十六條規定,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在職時間因工作取得一切利益所得歸法人單位所有,你屬於在職工作,音頻也是利益一種……

吳桐打斷他道:“現在又是職權了!民法典九十八條第五點規定,企事業單位不得侵佔個人在職期間著作權等私人產權,歷年同類案例四十五例,你要是想聽我就都給你背出來!

除此之外,第九十六條去年十二月修訂案裡已經重新修訂了,你不知道嗎?重新補充規定工作利益劃歸權屬,屬於個人利益的歸個人所有,屬於單位法人的歸單位法人,權屬特殊約定的按特殊約定履行……

還有,我沒有在在職期間取得任何個人利益,反倒是因為我取得楚穎怡小姐的歌曲首播權,我因此付出很大代價交換,單位理應補償給我,我卻沒有收到任何補償,同時文學作品版權收益也未得到,單位卻還扣發我的獎金與應得利益,我再次聲明我保留向單位追償的權利同時對於我的獎金扣發存在異議,同時保留追討獎金權利……

你不是體育老師教的,你是歷史老師教的,不看法律更新!”

吳桐天天跑圖書館,查資料,為了瞭解這個世界,想了解這個世界最直觀的就是法律,智商高到過目不忘,現在圖書館所有法律條文都在吳桐腦袋裡呢!

年輕律師趕緊查看搜索最新條文,汗更多了,沖年長律師點了點頭。

年長律師:媽媽我也想回家,我也想哭。

旁邊的李幹事和行政總監眼睛已經睜到最大,嘴巴張開,下巴驚掉。

圍觀群眾竊竊私語,還有偷笑聲,這兩個法務這是踩到合金板上了,回去就會被業界同行恥笑職生啊,一個律師的名聲就是錢生,名聲不再前途也完了,誰會找你打官司,即便在單位也會抬不起頭來。

明顯看到兩個人現在都哆嗦了,空調房裡,汗水把後背都溼透了,你丫的連民法典都比我們專業,你還讓不讓人活了,你丫的把我們坑死了。資料沒要到,名聲毀了,回去還得寫建議給臺裡補發獎金和補償……

行政總監還是見過大世面的,趕緊過來解圍,“小桐,呵呵,我們都是上知下派,就是走個程序,好了,好了,消消氣,畢竟曾經一個單位的,工作上的事不值當的,以後沒啥事回老單位串門,就這樣吧,我們先撤了,你自己和同事道個別,我們就不送了,再見再見……”

拉著兩個無精打采、垂頭喪氣的律師離開了。

同事們呼啦一下圍過來了,看熱鬧不嫌事大,鼓起掌來,嘰嘰喳喳的問這問那,誇讚的,豎大拇指的,拍肩膀的,摟脖子的……

吳桐拱手投降告聲罪,讓大家關注自己微博,有事常聯繫,把書送給胖姨,和趕過來的送他的範小美擠出辦公區,來到大門外,讓小美對著大樓給自己拍了張照留念。

“你以後準備去哪?我混不下去好去投奔你去呀。”

“沒想好,我這是被逼走的,回去好好想想,有事沒事常聯繫就對了!

小美!”

“嗯?”

“謝謝你,你是我在這個世界上第一個好朋友,謝謝你的照顧,關心,包容,也謝謝你把我這個人見人煩的人,當朋友,謝謝你!”

“看你,把我都說哭了,我都說了,我是你的腦殘粉,你是我見過所有所有的人裡面,最最有才華的人,沒有之一,你只是還沒有找到施展的舞臺,我會跟在你後面一直一直支持你的,我保證……”

“謝謝!”

“嗚嗚,你又來……”

“再見!”

“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