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波門小書童 作品

第12章 二百石小吏,能在閭巷橫著走!(求追讀)

 萬永社和大昌社約定講數的地方,在北城郭外的一家娼院裡。

 所謂娼院,其實就是後世的妓院。

 妓院的歷史源遠流長,最早的妓院誕生在春秋時期。

 《東周策》有言:“齊桓公宮中女市七,女閭七百。”

 這裡所說的女閭就是妓院。

 齊桓公設立女閭的目的是“徵其夜合之資,以充國用,此即花粉錢之始也。”

 所謂花粉錢,就是男子入女閭要繳的花費,後來又常常被稱為花粉稅或花粉捐。

 提出這個建議的人正是大名鼎鼎的管仲,因此他在後世也被妓院奉為祖師爺。

 大漢帝國繼承了齊國的“優良傳統”,風俗業都是官營的,有固定的營業時間,收入則歸入國庫。

 當然,這卻沒有完全限制風俗業在民間的發展。

 不少見利忘義之徒,就想到了變通的辦法,他們買下空置的庭院,豢養一批倡優伎人專門用來“宴飲親朋”,但實際上這些庭院就是娼院。

 因為大漢實行宵禁政策,戌時之後行人就不可在外遊蕩了。

 所以這些娼院不僅提供吃喝遊樂的服務,還提供空房給恩客們留宿。

 戌時入院,留宿一夜,辰時再離開,符合《漢律》,毫無風險。

 萬永社和富昌社今日是來談正事的,所選的這家娼院的規模不大,只是一個日子型的院子,但卻勝在清淨。

 兩邊人馬約定的時間是戌時正,雙方都是場面人,所以都非常守信用,全部準時到達了。

 娼院中的倡優伶人已經被提前趕到後堂去了,所以這本不算寬敞的正堂就更顯得清淨。

 今日,雙方各自來了四五十個人,樊千秋和淳于贅就混在其中。

 從萬永社到此的一路上,樊千秋都在好奇地打量身邊這些“同夥”。

 這些潑皮無賴都是二三十歲的年輕人,其中不少人都沒有加冠,看著還像個少年。

 許多人穿著絲帛的深衣,價格不菲,但卻髒兮兮的——說不定就這一身衣服拿得出手。

 這些潑皮無賴們行為舉止孟浪,說話更是低俗卑劣,用一個詞形容,那就是“流裡流氣”。

 這形象倒符合樊千秋對古惑仔的認知。

 不過,這些人似乎真的沒有帶刀刃——至少沒有露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