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波門小書童 作品

第22章 基層小吏業務強!

 “小人吳文問使君安。”吳文站在門口小心地請道,看樣子對此處很熟悉。

 “嗯?富昌社的吳社丞啊,你來東市有什麼大買賣嗎?”丁去疾竟嘲諷道。

 “不是什麼大營生,也就是買些常用的物件。”吳文說道。

 “陳通,你來給他們二人寫券約吧。”丁去疾頭也不抬地說道。

 “謝使君……”吳文小心答道。

 丁去疾揮了揮手,很是不耐煩。

 樊千秋看著吳文這卑躬屈膝的樣子,覺得有些滑稽。

 丁去疾品秩為四百石,比昨日耀武揚威的公孫敬之還要高一截,但在大漢政治機器中也不過是螺絲釘而已。

 而且,看起來也沒有太大的實權,竟然能讓吳文如此恭敬。

 官和匪之間,還真是天壤之別啊。

 這丁去疾似乎不喜私社之人,這讓樊千秋生出了一些好感。

 吳文不知道樊千秋心中所想,他再次拱手行禮,就引著樊千秋坐到了右側耳室裡。

 長案對面的老書佐陳通,並未說話,轉身翻找片刻後,擺出了一大一小兩塊竹牘。

 他擦去竹牘上的灰塵之後,又在筆上蘸滿墨水,才抬頭看向二人。

 “出貰者何人?”

 “清明北鄉大昌裡公士市籍賈人樊千秋。”樊千秋流利地回答道。

 “賒借者何人?”

 “清明南鄉富昌社。”吳文答道。

 “賒貰之物為何?”

 “石棺五具,每具賒2000錢,合10000錢。”樊千秋答道。

 “石棺售賣市租為兩釐,合200錢,可帶有?”

 “帶了。”樊千秋說完掏出兩串大錢,放在了長案上,這是淳于贅最後一點私錢了。

 書佐拿起那薄薄的劣質半兩錢,對著身後的窗戶辨認了片刻,才收入了身邊的木質貝函中。

 “賒借者何時款訖?”

 “明日,元光三年八月二十三。”吳文答道。

 “拖欠三日不付,當賠1000錢;五日不付,當賠3000錢;十日不付,倍之……”

 所謂倍之,就是雙份。

 這個違約的代價太高了吧,樊千秋有片刻都在想要不要做些手腳,讓富昌社違約。

 “任何一方篡改文書或不交款貨,按《賊律》處置,你二人可都知曉?”老書佐問道。

 “我等曉得。”吳文連忙答道,樊千秋也跟著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