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波門小書童 作品

第27章 我被大漢物價上了一課!錢,怎麼不經花呢?!

 接下來的兩日,樊千秋並沒有去社裡。

 他花了一些時間,先處置自己的私事。

 第一日,樊千秋就先把那兩筆差點把他逼死的租賦交了上去。

 這兩筆租賦合計4925錢,一下子就耗去了樊千秋一半的積蓄。

 不管是竇衷還是錢萬年,當他們看到樊千秋把幾大串半兩錢擺到案上時,都有一些難以置信。

 而當樊千秋輕描淡寫地說出自己入了萬永社,並出任社丞和社尉一職時,二人更是大吃一驚。

 他們二人可不是公孫敬之或丁去疾之流,對這人多勢眾的私社還是有所忌憚的。

 公孫敬之雖然也不過二百石,卻是長安縣令的親信;丁去疾雖然只在東市裡有權,卻已是四百石了。

 說到底,百石嗇夫竇衷和無綬無印的里長錢萬年,還不能在鄉里橫著走。

 樊千秋倒是暫時還沒有為難他們,不是不打算為難他們,還是沒到時間收拾他們。

 第二日,樊千秋起了個大早,他揹著幾千錢到東市添置了一些必需品,順帶了解了一下大漢的物價。

 他最先買的就是粟和鹽。

 大昌裡有賣飯食的行商,但並不多見,所買之物也是一些簡單的吃食。

 樊千秋要想填飽肚子,仍然要自己動手。

 一升粟的價格其實只要4錢,粗鹽的價格是粟的幾十倍,一升要百錢。

 而且買到鹽粗劣不堪,發黃發苦,其中更摻雜著砂礫和鼠糞,總說鹽商是奸商,倒是一點都未冤枉他們。

 和這兩種常備的“主食”比起來,其餘“副食”的價格倒還算公道。

 大漢百姓常吃的肉類主要是羊肉、豬肉和狗肉。

 豬肉一斤20錢,羊肉一斤7錢,狗肉一斤5錢,至於牛,不可以隨意私殺食用。

 雖然肉價不貴,但貧苦黔首想要吃到好肉也是不易的,更不可能日日吃到肉。

 許多黔首隻有到年節的時候,才到肉肆上去買些“下腳料”來祭一祭五臟府。

 一個豬頭60錢,一副肝20錢,一副肺15錢……幾戶黔首湊錢一齊買下,就可以大吃一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