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波門小書童 作品

第27章 我被大漢物價上了一課!錢,怎麼不經花呢?!

 至於菜就更便宜了,不管是蔥還是葵,一把左不過就一二錢而已。

 除了這些吃食之外,樊千秋還為自己添置了一些日用品。

 他住的屋子雖打掃得還算乾淨,但是許多的陳設物件都上了年頭,不知被幾代人用過。

 樊千秋從後世而來,對這衛生條件自然有更苛刻的要求,如今賺了錢,當然不能湊合。

 一張新草蓆100錢,兩件粗布袍服合500錢。

 當然,如今混了私社的還要有些傍身的武器。

 此時的大漢還沒有實行鹽鐵專賣制度,民間仍然可以開採鐵礦、鍛造鐵器並售賣鐵器。

 樊千秋在東市的鐵肆中尋了許久,為自己挑選購置了幾件趁手的兵刃。

 一把中等品質的長劍700錢,一把上等品質的匕首500錢,一具大黃弓加十支箭合800錢。

 樊千秋本還想再找一身鎧甲買,但在東市尋了許久,都沒有找到。

 對那些坐賈旁敲側擊許久之後,樊千秋才知道民間可以私帶兵刃,但私藏鎧甲卻等同謀逆。

 被點醒之後,他趕緊就打消了購置鎧甲的念頭。

 這些東西買下來之後,樊千秋有了一個新的認識:造反真是件費錢的事情,輕易莫要造反。

 在東市大肆採購一番之後,樊千秋餘下的五千錢也就只剩下不到三千錢了。

 他原本還想再買一匹馬和一輛馬車,可到了東市的車馬市,才發現自己的想法並不合實際。

 他以為自己的一區房只值2000錢,那車馬的價格不會超過這個數目。

 可實際情況卻超出了他的預想,一匹普通的挽馬就要5000錢,一輛軺車的價格則達到了萬錢。

 無奈之下,樊千秋只得花2000錢買了一頭老牛和一輛無蓬的牛車。

 這簡陋的牛車看起來怎麼都與威風不相關,還會讓樊千秋私社社丞的身份掉價。

 但是他卻又不得不買,否則購置的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根本就不可能抬回去。

 樊千秋不禁有些後悔,早知道錢這麼不禁花,當初就該把石棺賣到三千錢一具。

 不知道萬永社的月錢何時發下來,不知道自己這社丞兼社尉能領到多少月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