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波門小書童 作品

第28章 走馬上位,約法三章,違誓必誅!

 樊千秋被看得有些尷尬,故意重重地咳了兩聲。

 他本想說幾句“你我皆兄弟”的豪言壯語,可還沒開口,子弟們就齊刷刷退開了,讓出了一條道。

 那看向他的眼神中,有羨慕、嫉妒、欽佩、怨恨……不一而具。

 看來,私社裡也存在不平等。

 樊千秋收起了“與民同樂”的想法,抖了抖袍服,大步走進院中,一路來到了正堂上。

 “賢弟來了?”等候許久的賀忠連忙問道。

 “我來遲了,向兄長請罪。”樊千秋行禮請道。

 “不遲,剛剛好,社中二三子已經聚齊,總計一百零七人。”賀忠說罷,將名籍簿交到樊千秋手中。

 “這人可不少……”樊千秋笑道,再多一個,那數字就吉利了。

 “可用之人,我已經提前標出,賢弟可放心點用。”賀忠笑道。

 樊千秋看了一眼名籍簿,果然看到不少人的名字後面點有墨點。

 “大兄有心了。”

 “走!與我出去發號社令!”

 “諾!”

 賀忠與樊千秋一同走到正堂廊下,子弟們面朝正堂,連聲行禮。

 “敬問社令安!敬問社丞安!”聲音有些亂,但合在一起也自有聲勢。

 賀忠先說了一番鼓舞人心的豪言壯語,又誇讚了樊千秋心有“雄才大略”。

 拐了好幾個彎之後,他才看向眾人,說起了正題。

 “今年,明廷給我萬永社定下的市租錢是七十萬錢,加上去年欠下的二十萬,合九十萬錢。”

 賀忠很有分寸,並未提及單獨留給公孫敬之的十萬“私費”。

 “今年前八個月,社中共收了二十萬錢,還短七十萬錢,這不是個小數目。”

 “為了此事,南邊的富昌社已經動了歪念頭,想進來協收清明北鄉的市租。”

 “富昌社是什麼人,你們都曉得,若讓他們來協收,是何局面你們也曉得。”

 “到時候,不只我等沒有吃食;鄉里的鄉梓也要遭到荼毒,我們有何臉面?”

 “我賀忠無能,辦不了此事,但樊社丞有勇有謀,他可以將今年的市租收到一百二十萬錢,保我等平安!”

 “但請社中子弟聽命樊社丞,上下一心,老少用命,收足市租,迴護鄉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