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波門小書童 作品

第28章 走馬上位,約法三章,違誓必誅!

 “若有人敢學田義和張孝之流三心二意,我絕不手軟,定讓其與他們相見!”

 賀忠餘威猶在,他這些話說完後,無人敢站出來反對,看向樊千秋的目光中多了一份服從。

 賀忠又轉向了樊千秋,說道:“賢弟,這幾個月我就不來社中了,若有事情,你一力處置!”

 “這……”樊千秋有些意外,這是把萬永社完全交給他了,看來是怕出現令出兩頭的局面。

 “你莫要擔心,若有人敢不聽你的號令,我來替你做主……”

 “我老啦,不瞞你說,也想你早日接替這社令之位,我就可以安享晚年了。”賀忠竟然說出了真心話。

 “我絕不辜負大兄的厚望!”樊千秋亦有些動容,連忙保證道。

 “好好好,但你要記住一件事,莫要與富昌社鬧得太僵,畢竟他們與魏其侯有一些牽連。”賀忠提醒道。

 “我曉得。”

 賀忠未再多言,與社中子弟又團團行禮之後,就爽朗地笑著走出了院外。

 這笑聲逐漸遠去,院內院外所有人的目光,重新聚集到了樊千秋的身上。

 “許多話,社令說過了,我就不必再說了,往後之事,爾等照做即可,若不願聽令,現在就可毀券走人!”

 沉默片刻,眾人齊聲答“諾”。

 “與爾等先約法三章,免得爾等以後說我不教而誅!”

 “一不許私收私藏市租,膽敢違反者,誅之!”

 “二不許欺壓魚肉鄉梓,膽敢違反者,誅之!”

 “三不許勾連私通外人,膽敢違反者,誅之!”

 樊千秋說完這三句話,視線在院中環顧,久久未言。

 “爾等可聽清了!?”

 “諾!”

 “好,今日就將我擬定的清明北鄉市租新法貼出去,三日之後,按新法協收市租!”

 “諾!”

 就這樣,距離元光三年年末還有四個月時,清明北鄉掀起了一場小小的變法新政。

 這場由草臺班子引領的新政,必將會在大漢掀起一陣狂潮。

 而在席捲大漢之前,就已經被未央宮裡行走的人注意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