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波門小書童 作品

第65章 讀懂《漢律》,方可自救!

 可就算有官衙介入處置,也仍會有許多“合法”的脫罪方式。

 第一個法子,是找一個合理的私鬥藉口,只要藉口得當,人犯被送到府衙過堂時,官員自會酌情量刑,甚至無罪開釋。

 第二個法子,是私鬥主謀不親自參與私鬥,只會坐鎮謀劃,若是鬧出了大亂子,把備好的人推出頂罪即可。

 第三個法子,是讓鄉梓們為人犯寫請書,判官判案時會酌情考慮人犯名望,名望高之人也容易得減刑。

 第四個法子,是直接用錢替人犯贖刑,若沒有鬧出人命或者只是私鬥從犯,那麼按律交錢就可脫罪免刑。

 這幾個法子還只是合理合法的減刑脫罪手段,除此之外,還有許多不合理不合法的脫罪方法。

 向判官使錢行賄,威逼苦主倒打一耙,偽造人證物證,煽動鄉梓向府衙施壓……

 兩千年後的法律更嚴密,技術手段更高明,判決更公正,都難以堵住所有的法律漏洞,就莫說現在了。

 當然,上面這些或合法或違法的手段,都不是給黔首準備的,而是是豪猾的特權。

 嚴刑峻法的對象,從來都是無權無勢的黔首。

 樊千秋這幾日之所以花大力氣來研讀這《賊律》,就是因為他清楚萬永社和竇家之間有巨大的差距。

 實力差距越大,就越有充分的準備。

 還好,樊千秋的準備已經夠充足了。

 ……

 “今日,有人要來清明北鄉鬧事,該說的話,我這幾日已說過了,望二三子能齊心用命,度過難關。”

 “諾!”一眾頭目齊聲答道,不管老少和文武,今日都帶了刀劍。

 “武房張廣漢,仍帶子弟守禦宅院,不要有任何紕漏。”

 “錢房李不敬,備好的五萬錢,運到清明河北岸的集市上去。”

 “刑房簡豐,帶子弟埋伏到清明河北岸的閭巷中,聽令行事。”

 “伙房朱示人,要熬煮好足夠的豆飯和胡餅,金瘡藥也要備足。”

 “學房林豐祿、書房趙合墨,讓到了的社同子弟在請書上畫押。”

 “四市掌市,今日照常開市收租,若有變故,可帶子弟自行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