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波門小書童 作品

第160章 你們黑吃黑,狗咬狗,以為本官眼瞎?

 張湯聽得心煩,便擺了擺手,廷尉卒將二人便拖到了門外。

 慘叫聲逐漸小了下去,跪在堂中的人,除了樊千秋輕鬆愜意之外,其餘多數人都面露驚悚震懾,極其恐慌。

 樊千秋對張湯多了幾分敬佩,這樣的誘供如果發生在後世,定是不合法的,甚至還要受到懲治。

 可放到此時的大漢,張湯能做到不胡亂刑訊逼供進而屈打成招,他就已算一個有本事的幹吏了。

 樊千秋想起了《史記》上記載的一件關於張湯的逸聞趣事。

 張湯年幼時,張父為長安丞,一次外出,令張湯守護家舍。

 張父回來時,發現家中的束脩被老鼠偷吃,勃然大怒,鞭笞了張湯。

 受罰的張湯掘開了老鼠洞,抓住了偷肉的老鼠,在鼠穴中找到了剩餘的束脩。

 而後,他立刻模仿府衙傳佈文書,招來夥伴,將老鼠和剩餘束脩擺在一起,直接開始升堂審案。

 最終,張湯按照漢律給此鼠定了盜竊罪,寫完爰書後,當堂對此鼠施以磔刑。

 張父得知此事之後,大驚失色,取來張湯所寫的佈告和爰書,竟與辦案多年的老吏所寫的文書並無二致。

 從此之後,張父便讓張湯學寫治獄斷案的文書。

 過去,樊千秋看到這個故事之時,總以為這是後人附會上去的,但今日看到張湯辦案的手腕,不再有疑。

 古人從不比後人愚蠢,只是見識少了一些,缺了些經驗而已。

 於是,樊千秋在敬佩之餘又多了一些警惕,決不能輕看古人。

 “來,接著審案!鄭顯,你來答話!”張湯又看了看陳情訴書,便指向了堂中的一個大漢喊道。

 “諾!”鄭顯是住在大昌里閭門邊的一家上戶,在鄉市設肆殺豬賣肉為生,鄉梓們稱其為鄭屠。

 鄭屠曾經在鄉市裡以次充好,公然出售病死的豬肉,被巡市的樊千秋捉住,被義縱判一年司寇。

 莫看此人橫長了一身的肥肉,也有一把絡腮的髭鬚,與張湯竟有幾分相似,可現在卻滿臉驚慌。

 “鄭顯,十一月初三晨間,你在何處?”張湯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