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9章 案子影響
只有瑤瑤蹙眉,“你這種表演,寶林可不會。而且看似委屈,也掩蓋不了咄咄逼人的本質,雖然咱們是接受媒體採訪,但其實是向法官求情。這樣問就太不給法官面子,你換成這樣問:我覺得在咱們國家的法官應該按咱們國家的法律來判案!這一句話其實就是告訴法官,不應該讓外國法律來斷本國的案子。”
瑤瑤寫作文很擅長春秋筆法。但這時候就得直截了當一點,民眾也會覺得這話有道理,本來就是咱們國家的案子,為什麼要用國外的法律?
寶林實在學不來妹妹那一套,眼淚說掉就掉,也不知道小丫頭怎麼做到的。她還是更喜歡瑤瑤的方案,鏗鏘有力,又不失主見,“行!就採用瑤瑤的。”
一家人聚在一起商量方案。
很快寶林接受採訪,就按照他們設定的臺本播出。
這個採訪一經播出,引起大家熱烈討論。
這時候他們還不算體育大國,得的金牌也不多。奧運冠軍的含金量就很高。再加上寶林出色的顏值,有不少fans。
這時大家才知道張秀花是寶林的媽媽。
“能將女兒培養成奧運冠軍,媽媽還見義勇為,果然是了不得的母親。”
“張寶林說得對啊。在華國判案,為什麼要用外國法律,咱們內地又不是《海洋法系》,這說不通!”
“她再過幾個月就要參加世界短道速滑錦標賽。卻為了媽媽的案子東奔西走。這不是耽誤訓練嘛。”
不少人對這個判決表示不滿,甚至有不少人打去市長熱線投訴,覺得那幾個律師立身不正。首都市長也是哭笑不得,他一個市長也管不到法院判案啊。這不是瞎胡鬧嘛。
在百姓持續關注中,二審在一個月後開庭審理。許多媒體都爭相過來採訪。
張秀花的案子已經成為國民關心的問題,我們到底該不該見義勇為。
張秀花需要出席兩次,一是張秀花提出上訴,二是受害者家屬要求民事賠償,她成了被告。
第二個案子,法庭駁回受害者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也就是一分錢都不用賠償受害者。
張秀花提出上訴,正式開庭。
各大媒體參與旁聽,親人坐在第一排,緊張地看著張秀花出來。
張秀花側頭看到家人全來了,衝他們打招呼。繼東差不多一年沒見到姑姑,真是瘦了一大圈。皮膚也粗糙不少。
坐下來後,呂司良就作為張秀花的律師,一開始就拋出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咱們國家判案,援引哪部法律。”
檢察官回答,“當然是國家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好!既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那我問你,判決非法持槍的判案依據在哪一章哪一條?”
一句話問得檢察官啞口無言。
這個案子經由多方討論、辯駁,最終法官判張秀花無罪,當庭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