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合同
但由於53萬低於100萬,按合同規定,他要賠付其中高者,也就是100萬的違約金。
如果他一個月平均收入兩萬。
則需要賠付(-2000)*(96-12)*0.8\\u003d元。
由於120萬高於100萬,取高者,他則需要支付元的違約金。
而且解約之後,接下來的一年內,他還不能與第二家公司簽約!
除了這些林彥一眼揪出來的重點條約外,其中還林林總總附加著無數各種規定、義務、處罰等等條款。
基本上可以說,如果林彥簽署了這份條約,那麼接下來的八年,他就又變成了一個比社畜還社畜的社畜。
公司讓他幹什麼,他就得幹什麼。
不想幹,要麼底薪扣光,拿不到一毛錢。
要麼賠付天價違約金,然後滾蛋。
要麼,祈禱自己運氣頂天,被其他公司看上並出高價挖走,雪藏一年之後復出。
如果此刻站在這裡的是一個普通的,卻又懷揣明星夢的小夥子,就算知道合約裡有這麼多的不公,也大概率會籤。
畢竟整個娛樂圈的新人合約,都是這樣的。
甚至比這更過分的,比比皆是。
況且這是朗星娛樂。
整個梁洲的三大娛樂巨頭之一。
進入其中,成名的機會要遠遠超過其他小的娛樂公司。
而且一個月至少一萬以上的收入,也要比大多數普通人要好了。
但林彥是有系統輔助的人!
想讓他被圈養八年,所有作品版權歸公司?所有收入二八開?
別說來一個搖搖晃搖。
就算來一百個。
就算他現在餓死,從這裡跳下去!
他也不可能籤!
“這份合約,我不能接受!”
林彥直接合上合同,還給助理姚瑤。
“哪一條不接受,咱們都可以商量。”
馮濤微笑。
“哪一條都不接受。”
林彥果斷道。
他不想再談下去了,對方或許覺得這樣一份合同,對於一個家境較差的普通學生來說,已經足夠了。
但對林彥來說,遠遠不夠。
雙方思考問題的檔次根本不在一個平面上,沒法談。
“小林,你這麼說話可就沒意思了。”
“我是看在你班導的面子上,才親自過來跟你談的,你知道平日裡像你這麼大的年輕人,有多少削尖了腦袋想進朗星,卻根本連機會都沒有嗎?”
馮濤收起了笑容,他說的是實話。
“那我只能謝謝你的好意,並且說句抱歉了。”
林彥禮貌且堅決地回應。
要不是看在班導的面子上,他現在已經扭頭走人了。
“不籤就對了!”
就在這時,會議室的大門突然被推開。
一道高挑的紫色身影大步走了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