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賠付談判

 第二天早上。

 林蘭沒去上班,而是親手做了一頓早餐,和林彥一起吃了。

 當然,她只是打電話請了一天假,沒說辭職的事。

 因為她覺得老闆娘人挺好的,就算要走,至少也要當面跟人家說一聲。

 甚至如果人家短時間內實在招不到人的話,她也可以暫時留下幫幫忙,直到人家招到人再離開。

 出門後,林彥帶著姐姐直接打了一輛車,直奔縣勞動署。

 上車的時候,林蘭的嘴動了動,但最後還是什麼也沒說。

 林彥知道,她是想說坐公交也一樣,沒必要打車浪費錢。

 “我給你算一筆賬啊!”林彥打開手機計算器,對林蘭道。

 “你看,一個月賺一百萬的話,一天就是三萬三。”

 “平均到每分鐘,那就是23塊錢左右。”

 “打車10分鐘的路。”

 “坐公交的話等要等5到10分鐘,繞來繞去,到那邊還要差不多20分鐘。”

 “前後算下來,至少要比打車多浪費15分鐘。”

 “一分鐘23塊,15分鐘就是345塊。”

 “公交車2元,打車15。”

 “你說我是省這345塊呢,還是省這13塊錢呢?”

 林蘭頂著一雙紅腫的眼睛,笑著捶了林彥一下:“都是歪理!”

 “小夥子,你做什麼工作的,一個月賺一百萬?”司機大哥頓時好奇心起。

 “我做夢的!”林彥以玩笑的口吻回答。

 “哈哈!小夥子真幽默!”司機大哥頓時樂了。

 十分鐘後,兩人到達目的地,在大廳內遞交了相關材料。

 工作人員說五天內會給出答覆是否受理。

 結果剛到下午,林蘭就接到了4s店那邊的電話,說是願意協商,讓她明天上午去一趟。

 無奈下林蘭只好又請了一天假。

 翌日早上和林彥一起來到了4s店。

 “說說吧,你想要多少錢?”

 剛一進經理辦公室,4s店經理便擺出一副有恃無恐的姿態。

 在他的旁邊,還坐著一個西裝革履的年輕人,一看就是法律顧問一類的角色。

 “我姐被你辭退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是4279,她之前在你們店裡已經工作了三年。”林彥開口道,“由於你們是單方面解除合約,需要雙倍賠付,所以要賠付我姐六個月的平均工資。”

 “也就是元。”

 聽到林彥的話,經理頓時輕蔑地笑了笑。

 “小弟弟,畢業了嗎?”

 “真以為上網查點資料,就能來替你姐出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