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賠付談判

 “你給他來點專業的!”

 最後一句話,經理是對法律顧問說的。

 法律顧問點點頭,看向林彥。

 “您好,先生,是這樣的。”

 “根據梁洲《勞動合同律》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補償金和賠償金。”

 “第一:……”

 “第二:……”

 “第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

 “根據公司的調查取證以及相關人員走訪,認為你姐姐、也就是林蘭女士存在第三條行為,因此公司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不需要賠付任何金額。”

 聽到這,林彥算明白了。

 對方根本沒有協商的意思。

 今天來,就是想讓姐姐知難而退而已。

 經理接過話頭,看向林蘭:“雖然公司沒有任何過錯,但是念在林蘭你也是咱們的老員工,做出了一定的貢獻,所以我還是可以給你800塊的補償,只要你到勞動署撤銷仲裁,錢我立馬給你。”

 林彥都忍不住笑了。

 800,打發要飯的呢?

 “我們不會撤銷仲裁。”

 林彥果斷道。

 “是這樣的,先生。”聽到林彥拒絕的這麼幹脆,法律顧問又跳了出來。

 “如果你們堅持走仲裁的話, 從現在起,你們至少要等45個工作日之後,才能收到開庭通知。

 “然後至少3天后,才能進入庭審。

 “到時候如果談不攏的話,還需要再等60個工作日才能拿到仲裁結果。

 “前前後後要花費四五個月,而最後的結果,大概率也是你們輸,因為林女士工作存在過錯,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我們有監控、還有人證,而你們沒有任何證據。”

 “而且一旦仲裁起來,林女士的履歷上就會留下相關的記錄,對於以後求職恐怕也會有影響。”

 “所以我們今天叫林女士過來,也是希望和平解決這件事,這樣對大家都好。”

 “您二位不妨多考慮一下。”

 一聽到要拖這麼久,林蘭便立即拉了拉林彥的袖子。

 雖然她沒說話,但林彥明白,姐姐想要算了。

 林彥對林蘭輕輕搖了搖頭。

 這件事不可能算了。

 你們欺負林蘭不想多事,拿這麼多話來嚇唬她或許有用。

 但對我林彥來說,這種程度的恫嚇,還是太嫩了點兒!

 林彥直接扯下口罩,拿出手機對著那個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