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6章 此訴非彼訴

 林彥緊跟著來了個以退為進,說自己不著急。

 但是李民載急了。

 他自己著急往坑裡跳,別人攔都攔不住。

 如此作風,就和當初他在加洲的賭場裡已經輸了幾千萬,別人勸他收手,但他還是要加碼想要翻盤如出一轍。

 反觀林彥這邊。

 從頭到尾,所有操作全都合規合法。

 就算知道李民載並不是真心想和自己籤和解協議。

 林彥還是履行了協議上關於“撤訴”那一條的約定。

 雖然撤的並不是李民載想要的那個“訴”。

 但是在法理上,林彥沒有任何紕漏。

 他不僅要白拿李民載的藝人。

 還要讓李民載該承擔的侵權責任,一分都不會少!

 就算李民載有財閥庇廕,一旦終審判決下來,也逃不掉。

 這種由梁洲和韓洲雙方最高司法署共同下達的判決執行,其效力要遠高於私下裡簽訂的《撤訴和解協議書》。

 協議書李民載可以扯皮。

 但是終審判決,不行。

 倒不是說韓洲的最高司法署有多麼公正。

 而是一旦他敢公然無視韓洲最高司法署的判決,必然會引起其他財閥家族的攻訐。

 “你們李家想幹什麼,啊?”

 “想破壞我們大韓洲的和諧秩序嗎?”

 “想讓我們大韓洲的最高司法署顏面掃地嗎?”

 “你們帶頭這麼幹,把公信力搞沒了,以後我們還怎麼通過這個部門去壓榨……啊不是,去維護大韓洲普通民眾的權益?”

 ……

 兩天後,回到韓洲、帶著烏眼青、頭上纏著繃帶的李民載忍不住給林彥打了電話。

 “林彥先生,請問您什麼時候撤銷訴訟請求?”

 林彥:“我已經撤訴了。”

 李民載:“是嗎?那為什麼我這邊查詢到的消息,案件還在最高司法署的審理中?”

 林彥:“我是按照咱們約定,撤的道具侵權的起訴。”

 李民載:“什麼意思?”

 林彥用手機給李民載發了一張圖片。

 圖片上,顯示著林彥對李民載發起了兩條訴訟。

 其中一條正在審理。

 另外一條已經撤銷。

 李民載盯著圖片看了好一會兒,才終於明白林彥的意思。

 “啊!西!巴!”

 “林彥!”

 “你這個無恥小人!”

 “我要殺了你!”

 嘟嘟嘟……

 無論李民載如何抓狂,回應他的,只有聽筒裡傳來電話被掛斷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