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6章 此訴非彼訴
林彥緊跟著來了個以退為進,說自己不著急。
但是李民載急了。
他自己著急往坑裡跳,別人攔都攔不住。
如此作風,就和當初他在加洲的賭場裡已經輸了幾千萬,別人勸他收手,但他還是要加碼想要翻盤如出一轍。
反觀林彥這邊。
從頭到尾,所有操作全都合規合法。
就算知道李民載並不是真心想和自己籤和解協議。
林彥還是履行了協議上關於“撤訴”那一條的約定。
雖然撤的並不是李民載想要的那個“訴”。
但是在法理上,林彥沒有任何紕漏。
他不僅要白拿李民載的藝人。
還要讓李民載該承擔的侵權責任,一分都不會少!
就算李民載有財閥庇廕,一旦終審判決下來,也逃不掉。
這種由梁洲和韓洲雙方最高司法署共同下達的判決執行,其效力要遠高於私下裡簽訂的《撤訴和解協議書》。
協議書李民載可以扯皮。
但是終審判決,不行。
倒不是說韓洲的最高司法署有多麼公正。
而是一旦他敢公然無視韓洲最高司法署的判決,必然會引起其他財閥家族的攻訐。
“你們李家想幹什麼,啊?”
“想破壞我們大韓洲的和諧秩序嗎?”
“想讓我們大韓洲的最高司法署顏面掃地嗎?”
“你們帶頭這麼幹,把公信力搞沒了,以後我們還怎麼通過這個部門去壓榨……啊不是,去維護大韓洲普通民眾的權益?”
……
兩天後,回到韓洲、帶著烏眼青、頭上纏著繃帶的李民載忍不住給林彥打了電話。
“林彥先生,請問您什麼時候撤銷訴訟請求?”
林彥:“我已經撤訴了。”
李民載:“是嗎?那為什麼我這邊查詢到的消息,案件還在最高司法署的審理中?”
林彥:“我是按照咱們約定,撤的道具侵權的起訴。”
李民載:“什麼意思?”
林彥用手機給李民載發了一張圖片。
圖片上,顯示著林彥對李民載發起了兩條訴訟。
其中一條正在審理。
另外一條已經撤銷。
李民載盯著圖片看了好一會兒,才終於明白林彥的意思。
“啊!西!巴!”
“林彥!”
“你這個無恥小人!”
“我要殺了你!”
嘟嘟嘟……
無論李民載如何抓狂,回應他的,只有聽筒裡傳來電話被掛斷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