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飾的訣別 作品

第二十一章:玷汙血杯11

事實上,看完演出後,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既不是如同野獸的巨人,也不是詭異的花瓶和嘎嘎,而是那位演出的主持者、畸形秀的老闆。他是個長了兩撇八字鬍,臉色蒼白,滿臉浮腫,表情相當古怪的身材臃腫的禿頂中年男人,他總喜歡穿一些優雅的燕尾服,就好似貴族紳士那樣的打扮,然而他所做的事情,卻與紳士毫不沾邊。他是個十分暴虐的跛腳的人,經常一隻手杵著柺杖,另一隻手握著帶血的鞭子,像個殘忍的監工,只要有表演者在臺上出現稍有不慎,或不夠聽話,就會被他毫不猶豫的狠狠抽上一鞭子。

他是個令人發自心底厭惡的人,他在臺上說起話來時,也總是透著一股子含混不清的高漲與癲狂,像是來自某個偏僻鄉下口音,但偏偏他在面對客人和到場的觀眾,又是一副極盡諂媚之相的虛偽嘴臉。我和他沒有打過多少交道,只是簡單的聊過幾句,他說再表演兩個晚上,他們就得繼續出發前往下一個城鎮,他說他們還有至少一百個鎮子要去,就這麼日復一日,年復一年。他說那些表演者都是他的戰利品,他一路表演,一路搜尋那些稀奇古怪的造物,以滿足人們的獵奇心理,並用這種方式斂財。

“啊,首先我得感謝你們,感謝你們這些喜歡獵奇的人。試問一下,誰會不喜歡肆意玩弄那些本該在出生時就死去的畸形怪胎呢?連他們的父母都把他們視為災厄,如果沒有我,他們甚至不如一條狗來得有價值,他們本該被連同胎盤一起給扔進爐灶裡燒死的!是我,是我買下了他們,給他們提供食物,讓他們得以維生,他們應該懂得感恩,感激我拯救了他們。可偏偏有些不懂得感恩的傢伙,總想著從我手底下溜走,難道他們還不明白?他們如果跑到集市上,只會被人亂棍打死,或許只有疼痛能讓他們長記性,我也是迫不得已,只有鞭子能讓他們乖乖聽話,比起他們的父母,將他們遺棄的那些人,我想我已經夠仁慈的了!”

那個跛腳的畸形秀老闆,雖然令人厭惡,可他說的話卻不無道理。那些血淋淋的現實,是我始終無法駁斥的,並不是所有人都對那些畸形者心懷悲憫,至少在我的觀察中,大多數人只會起鬨,這是他們喜聞樂見的事,他們巴不得看見更多奇形怪狀的東西,除了他們自己,他們見不得任何人好。

所以,當他們目睹畸形與殘疾之人時,只會覺得那很有趣,他們並不把弱者當人看,他們的眼神,分明也是看待動物的眼神。當然,像這樣的畸形者,無論降生在哪個家庭,都稱得上是災難,沒人願意看見自己襁褓裡的孩子一出生就長得像個非人的怪物。

說回更久遠的時候,據說那是在很久以前,在人們不願提及的獵巫時期,那些誕下怪胎的女人,會被視為邪惡的女巫,人們會將她,連同她的孩子一起活活燒死,當時有很多無知的平民參與了那場獵殺。

在那個年代,萊茵河沿岸的森林裡總能看見廢棄的“愛爾美登”,那是一種殘忍的刑具,如同一口帶有釘刺的棺材,他們把“女巫”關進去,然後將愛爾美登合攏,那些密集的釘刺就這麼扎進“女巫”的身體,使鮮血順著縫隙流出來。諷刺的是,他們在愛爾美登上刻畫出了仁愛的月之聖母形象,那形象與其發揮的作用格格不入,甚至適得其反,顯得無比的驚悚。

那些愛爾美登雖然大部分廢棄,已經生鏽腐朽,可關於它們的傳說依舊經久不息,有人聲稱看見了死去“女巫”的亡靈在驅使那些廢棄的愛爾美登,使那殘忍的刑具有了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