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遺一丁 作品

第127章 莫怪騷人語益奇

 紫舒軏示意讓僕從全都退下,自己拿起溫好的執壺為諸人斟酒。若說溫酒確實銀質最佳,不僅上溫更快,去溫也快。這執壺六寸上下,十二人的酒盞剛剛用盡,待其溫散再下酒進去,然後置於溫碗中重新使之溫度上來,如此酒醇厚而無滯澀之感,甘香別無雜糅之惑,尤其能將瓊酥此類以果香著稱的酎酒。

 紫舒軏的酒量遠不如他的容貌那樣雄闊,反倒是蒼龍固隨著美酒入腹,一直沉默寡言之人,也開始講起了典故。

 酎酒,所謂酎,三重醇也,即在釀成的酒醪中分多次加入上好的成酒,在釀酒過程中多次補料後進一步發酵才能釀造如此醇厚之酒。上古以來皆是天子專享之物,曾有頌雲,‘瑤漿蜜勺,實羽觴些。 挫糟凍飲,酎清涼些。 華酌既陳,有瓊漿些。’將酎酒比擬為天上的神仙享用的瓊漿蜜瑤。

 按照古法正月旦作酒,冬月成,名曰酎。酎酒的釀造時間從春經夏,由夏至秋,時間長達一年之久。醇酎顏色如琥珀一樣濃厚,新釀者為淡青色,陳酒為金黃色,年份越陳,金色越多,只有到一定年限才會有琥珀一樣顏色的酒。酒味開壇聞香,入口清香,回味留香之功。

 之所以能在民間飲到如此醇釀,便不得不說說大肇的酒業禁榷專賣制度。

 榷曲制度也就是對酒麴的專賣政策。這並非是大肇的獨創,應該說較西陸宇朝及其諸侯、大晟、大綦更遑論東丹等四方諸夷都算作善政,當然是相對而言。

 大綦乃是官中禁法賣曲,只許官方釀酒以及官賣酒水,直到凰後稱帝以來,才將釀酒弛禁,但也是作為帝王賞賜的特權授予親信大臣以及世家大族,且大綦疆域廣大,良田豐阜,故而雖酒價約為糧價的一倍半,但產量巨大,其利盡歸凰氏中樞及凰後黨羽,而國不得其利,民反受其害。

 大晟則是王室與世家獨佔酒利,概因東朝雖地域寬博,然釀酒所需果麥粱谷者皆出自高州及中南洲,這些地方的良田皆為王室與士族佔據,只有王室與士族有餘糧以釀酒。至於售賣,莫說酒水,應該說百業皆掌握於王室與士族之手,所謂稅利乃是王室與士族左右相搏罷了,而黎庶溫飽之餘,也只婚喪嫁娶及年祭節慶或可消費一二罷了。

 其餘邦國諸族更不足論。

 大肇榷酒專利可謂獨樹一幟。榷酒又稱榷酤,榷酤允許釀酤,由國家控制酒的生產和流通領域,禁止一切非官府允許之外的釀酤行為,即國家專賣政策。榷酒分為榷曲、官賣和民釀而課稅,在全國按四京、府上下三級實行。除四京外,其他城市實行官府統一釀酒,統一發賣的榷酒政策。

 大肇的酒家不計其數,根據榷酒政策分為四等。

 頭等的是“正店”,即獲得釀酒許可證的豪華大酒店,國初只四都,才有這種特許釀酒的正店。正店不但自營酒樓,還向腳店、酒戶批發成品酒。如今也特許四座大府即四甸開設正店,即應天府、承明府、新安府、真定府。四京及四甸均設麴院,通過壟斷造麴,來控制民營酒業,並從中取利,規模以東京啟封府為最大。在京財雄勢大的上戶酒樓,即正店凡九九八十一戶(酒之諧音,喻九九消寒,陽長陰消之意),年共用造酒米三十萬石,均用官麯來造。國家壟斷酒麴,正店向政府購買酒麴釀酒,然後自由售賣,因為曲價中已包含了稅金,政府不再另外向正店收酒稅;諸京輔酒戶一般通過以下三種辦法從都麴院獲得所用酒麴:一是酒戶向麴院申請曲數,由“賣曲官、監管兩稱平賣,不得虧損官司”;二是酒戶可以賒請酒麴,但必須以家業為抵當,而且還要三五戶連坐,給以期限,當月可以賒購來年賣曲,舊錢償還清了“方稱新曲”。三是所欠麴錢,即使賣家產也必須償還。也就是政府控制釀酒的源頭酒麴。

 次等是沒有釀酒權的城市酒店,包括軍監縣城等,一般叫作“腳店”。腳店銷售的酒,不能自釀,而是要向政府的專酒務或有釀酒權的正店批發。這些中小型的“分茶”或“腳店”,經營規模雖小,卻勝在各樹一幟。

 以上即律法明定的榷酒禁地,在禁地內禁一切民戶私釀和沽賣酒麴,若有違犯者皆“等第科罪”。

 末等是獲得特許釀酒權的鄉村酒肆。鄉村酒戶是向官府交納一定的稅課而獲得釀賣權的店戶。他們的分佈比較廣泛,覆蓋官酒銷售之外的廣大地區。這些酒肆利潤較薄,政府一般不將其納入“榷酒”範圍,允許其自造酒麴,自釀酒賣,但只要酒利稍厚,政府就會設法改為官酤。太宗曾詔‘應四京及諸道府,民開酒肆輸課者,自來東京去城五十里,其餘三京及諸府去城二十里,即不說去縣鎮遠近,今後必去縣城十里外。’也就是遠離城市官酒專賣區域。鄉村酒戶儘管取得釀賣權,但是官府對他們有嚴格的規定‘諸酒戶知情放酒入禁地販賣者’,罪止杖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