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遺一丁 作品

第156章 慈悲方便濟群生

 “惟公,卑下如今在審刑院行走!”

 承公皺了皺眉,

 “這豈不是大材小用了?”

 “哪裡是什麼大材小用,卑下原先也是大理寺的捉事使臣,如今都是些案卷事務,倒是安逸許多!”

 這人話裡也透著無奈和自我慰藉,旁人不曉得,承公如何不知道此人乃是大理寺領班的捉事使臣。

 大肇尤重刑名,為了防止地方冤案冤枉忠良、懸案懸而不決、疑案無能為力、刑案草菅人命故而獨創會審制度。

 地方上明確縣衙只對杖刑以下的案件有終審權,徒刑以上的案件需要勘結圓備後送到府監複審。涉及刑案則由縣令與縣丞共同負責,縣尉主管緝捕之事。府監則記錄“囚賬”,每十日上報一次地方提刑司進行檢查。由城監或府尹監督司理參軍負責偵查刑案,左右軍巡使專司緝拿,涉及逆匪、群盜案則由都巡檢使參與緝拿。提刑司作為監司主要對地方的偵查活動進行監督,職責為複審案件、越訴案件、制勘案件,除非涉及懸案、疑案以及官員涉案,才上報中樞裁決,監司不設提刑司的,則由都轉運使司負責相關職責。

 至於啟封府其實是京畿治安兼中央司法職權的。

 至於大理寺、審刑院、刑部則構成了中樞會審的主體,民間所謂三堂會審便是指天家交辦的御案庭審制度。其中審刑院只是複審機構,凡上奏案件通過審刑院逐一用印收理,然後交付大理寺判決,然後刑部複審後再交還審刑院評議當否,再進奏天子裁定,交付中書有司論決,正因為其有最終評議之權,才是事實上的最高司法機構,如此吏員也多為文墨吏,根本沒有親自刑偵斷案的機會,最多也權作顧問罷了。

 至於大理寺則掌握內外諸司刑案,冤案上奏,由大理寺負責推鞫複審,然後送審刑院詳議,然後同僉上奏中樞,若是大理寺斷獄有冤假錯案,則送御史臺決斷,若不能決則天子命大臣推堪。

 而御史臺設置四推、五使、六察等,更側重於糾察文武百官,彈劾官員不法,京官犯案則必須報送憲臺備案,然後才參與詔獄審理,除非重大疑難案件否則不必參與。

 大理寺因為有親自斷獄的職責,故而更重視案件的刑偵緝捕之事,此人便是大理寺右治獄廳治獄都轄的屬吏,也是當時聞名京華的捕盜高手,不想一別多年,此人竟荒唐的被提拔成文墨吏,實在讓人哭笑不得。

 “莫說這等虛言,伯玉你的本事我知曉,我只問你可曾荒廢了!”

 “惟公,卑下雖然不是當年青壯,卻也沒放下一身的本事!”

 “那便是了,”

 承公不用轉身,公良吉符已經湊到身邊聽命,

 “嘉言,這兩位你也都熟悉,此事便交給你了,咱們這邊也要妥善安排了!”

 “惟公,且寬心,這兩日過去,豈會沒有地方妥善安排,必然圓滿妥當!”

 承公又看向面前故人,

 “某便獨斷專行了,你們以為如何?”

 二人哪裡還有異議,即便當年年少輕狂錯失機遇,如今都是成家立業之人,如何不知道世道艱難,當然是感激涕零,但素知承守真最厭煩繁文縟禮,也不必大禮參拜,只是重重唱喏,把心思都放在辦好事情上。

 於是所有人又立刻進入狀態,認真態度更勝方才。

 “惟公,我與果兄已經詳勘現場,又仔細驗看屍身,”

 這昔日的緝盜聖手立刻進入狀態,將幾張素紙鋪在旁邊書案上,風鳴則又拿了兩盞油燈過來,使得書案明亮許多。

 此人點點畫畫,寥寥數筆便勾勒出來府衙蓮池平面,還用硃筆點線勾畫重點區域,

 “我與風、宗二位帥勾親自下去看了進出水處,確實難以通行,”

 這些紅線便是進出水地方,

 “結合了勘驗屍身,我們便得出一個設想!”

 這句話讓許多人提起了精神。

 “若是被害女子自己走到府衙後院,自己落入池中呢?”

 “豈有此理,她若是生前來此,又是誰殺了她呢?”

 營丘潭有些不客氣了,話也脫口而出,因為這設想實在太過天馬行空了。

 “為何偏是別人殺了她,便不是自己殺了自己?”

 “自殺?匪夷所思,她與咱們非親非故,何必跑來這裡自殺,又如何能來這裡自殺?”

 “我所言並非自殺,而是最後是自己殺了自己!”

 “這有何差別?”

 營丘潭只覺得此人是不是在審刑院待的魔怔了。

 “若是自殺又豈能屍身上留下許多反覆外力擊打傷痕,便是此人著力於用他殺來掩飾自殺,亦即是讓所有人都認為她是被人所殺拋屍至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