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中雨叔 作品

第113章 什麼世界?老頭凍死在店門口,判賠43萬???

 “當然,我是不認識他,只是見過而已。” 

 “他說,能不能讓他進來店裡坐會,外面很冷。” 

 “我當時也是整理好了,準備回家,就叫他回家去睡覺。” 

 “他當時也沒說什麼,我關了店門就回家去了。” 

 “我回頭看看,李漢三在路上走著,我當時想他應該是聽了我的話,回家去了。” 

 “沒想到的是,第二天我來開門。” 

 “這老頭居然蜷縮在我店門口,死了!” 

 說完。 

 老闆又攤攤手。 

 “雞腿,你說,這關我什麼事啊?” 

 吉蛻聽得很仔細。 

 略微思考一下。 

 “我不是法律專業人員。” 

 “不過,按正常我們老百姓的思維,老闆你確實沒有什麼錯啊!” 

 聽了吉蛻的意見。 

 老闆總算呼了口氣。 

 “呵呵,你也是這麼認為的吧?” 

 “可李漢三那些吸血的家屬不是這樣認為的。” 

 “他們認為,我作為便利店的經營者,在那寒冷夜晚,應對無處可去的李漢三伸出援手。” 

 “就因為我拒絕讓他留宿,導致了他的死亡!” 

 “於是他們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我賠償92萬元……” 

 吉蛻點點頭。 

 “老闆,我也同情你啊,這老頭不是隔壁街住的嗎?” 

 “怎麼會無處可去呢?” 

 “這些家屬還有臉說這話?” 

 店老闆給吉蛻豎起大拇指。 

 “就是啊!” 

 “明明自己有家,不回去,家屬也不來找。” 

 “或者,如果是家屬把他趕出了家,那死了也不能賴在我頭上吧?” 

 “真當我是冤大頭,錢是大風颳來的啊?” 

 吉蛻感覺確實有些棘手。 

 看著判決書裡面的內容。 

 在大學。 

 他學過一門法律課程。 

 對一些基本的法學常識。 

 他還是有所瞭解的。 

 判決書寫明瞭案件情況及法律依據。 

 根據法律。 

 每個人都有保護自己人身安全的權利和義務。 

 但這也要求社會成員在可能和合理範圍內互相提供幫助。 

 客觀來說。 

 老闆雖然有權決定誰可以進入他的店鋪。 

 但同時。 

 按照他的敘述。 

 法院估計會認為他存在未盡的救助義務。 

 比如讓老人進去坐坐。 

 喝點熱水啥的。 

 但這些,老闆都沒有做。 

 做了一天活。 

 他急著回家也是可以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