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中雨叔 作品

第377章 現在還有這個兒歌嗎?

 【子貢贖人,不要獎金,很容易把人的道德無限拔高】 

 【我從小學的是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交到警察叔叔手裡面。交一分錢得交,不是一分錢就不算】 

 【拾到錢包沒錢,失主說有錢,警察\法院該怎麼判!證件有,羅老師你講一下】 

 【法官:你這是敲詐勒索,羅教授,你現在是教唆人敲詐勒索,終於可以抓你好好反省啦,老子早就看你不順眼啦,法律老子解釋】 

 【銀行機出錯吐錢了,領錢的只要了自己的那1萬,剩下的都沒要,後來不見了,這人被判刑】 

 【音樂聲音太大了。最好不要有音樂。老師講課很生動】 

 【你要遇到一個像王法官那樣的還真不好說怎麼判你】 

 【對!法律應該鼓勵人行善積德!而不能打擊人們行善的積極性!具體怎麼衡量,應該有相應的細則!】 

 【贊同,遺失物品的人支付一定的報酬,有利於維護社會的好人好事!】 

 【世間自有公道,付出才有回報,拾到東西上交,獲得一定的報酬,應該是合情合理合法】 

 【撿到東西交還失主,就是做好事,要點錢或失主給點費用是應該併合法的,但失主因此故意訛詐,就非法了】 

 【立法就好了,丟失東西的人按照一定比例給撿到東西的人,最低最高有個參考】 

 【法律很重要,但不是社會的全部,文明的維護,除了它還有道德】 

 【05年我爸在地頭撿過一個賊偷完的包,裡面有身份證駕駛證白條子等等東西,我爸本想扔了,結果我媽說失主一定很著急,然後我爸給失主打電話了說撿到你的東西了,裡面沒錢,你要找我要錢現在就扔了,結果他說知道是被賊偷的。然後讓他過來拿走了,失主非常高興給了300塊錢,以示感謝】 

 【以前老師就教我們。做好事不留名。做了好事不留名,我幹嘛要去做好事呢?支持我們的陳光標。做好事就有大張旗鼓的】 

 【制度,做一套完整且合理的制度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