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中雨叔 作品

第377章 現在還有這個兒歌嗎?

 【給你三千可以 但是我錢包裡有一萬不見了 你得給我】 

 【你需要證明裡面有一萬】 

 【張三在銀行撿到元錢,請問要給多少元給銀行呢?】 

 【前段時間梅大高速塌方,有司機見義勇為受獎勵。司機將獎金捐了,我其實是反對這種做法的。理由和此視頻說的一樣】 

 【我前年撿到一個錢包,裡面有二百多塊錢、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便發了朋友圈、抖音,留了電話第二天有人聯繫我,我給了我家地址,他買了二百多塊錢的東西上門來取,從此我們改成了好朋友】 

 【羅老師,就現在的社會風氣而言,應該從法律層面規定人們必須行善,且不能作惡。否則,在經濟條件好轉之後的社會風氣會越來越惡劣。 面對無賴橫行霸道,建立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刻不容緩!】 

 【聽說有的地方撿到東西若是沒有失主一年後歸己】 

 【那麼要挾犯法不?別忘了凡事有度】 

 【專家就會洗腦,既然是應當歸還,那麼不管失主願不願意給錢都得歸還,錢的事只是雙方協商,協商不成不給得了,可失物不歸就不行】 

 【也不對吧, 如果要價過高,就等同於訛詐 如果失主接受不了太高要價,拾物者拒不歸還,是否又涉嫌侵佔他人財物】 

 【不會,不以佔有為目的不構成違法,至於保管費太高可以協商,協商不成可以上法院】 

 【200就是獎勵,2000就是勒索,一個錢包才多少錢?】 

 【但派出所不按你說的執行,他們強調威權,認為你給他們製造麻煩,拘留你是正常操作】 

 【不同的執法者,對《法律》有不同的解讀, 撿到東西,想讓人有償歸還,還得看執法者啥態度,敲詐勒索、不當得利、尋釁滋事罪…隨便一條都能噁心到你】 

 【一個法官一種理解,導致類似問題不同判決結果】 

 【事實證明你運氣好碰到好的法官定你無罪 事實證明你運氣不好碰到不好的法官定你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