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社桑落 作品

第68章:國造巡洋艦


                 鹽務的治理還需要不少的功夫,儘管鹽業公司建立起來了,但沒有兩年時間是做不好的。

  因此,左念微本人也身陷政務,在揚州停滯了近一年之久。

  鹽政是東南金融財政的一個縮影,整個東南都在建立一個完整的現代國家治理體系。

  稅收能力的增加,本國工商業的發展和外國資本的引入讓東南巡閱府的財政收入猛漲。

  1896年,東南巡閱府財政收入達到一億兩千萬元,合計一千七百多萬英鎊。

  但是,支出也在飛漲,陸海軍的整軍擴軍計劃都在進行,每年38%的財政收入投入軍隊。

  而在這其中,海軍建設又是最耗錢的那一個。

  經過十多年辦理海軍的經驗,海軍司的諸位官員也已經是專業的人員了,所做的方案也要務實的多。

  海軍司和參謀部對海軍基地、港口、工廠、學校等方面進行了密切的計劃,按照左念微的指示,為“百年海軍的地基打下第一根鋼筋”。

  在這一系列的建設中,海軍艦隊劃分和命名等事情都被提上了正規,東南巡洋海軍正式劃分三大艦隊——北洋艦隊、東洋艦隊和南洋艦隊,分別承擔黃海、東海和南海地區的防務,並統轄駐朝、駐日、駐琉、駐越分艦隊。

  北洋艦隊的旗艦為橫海號頭等近海防禦鐵甲艦,東洋艦隊的旗艦為鎮海號裝甲巡洋艦,南洋艦隊的旗艦為鴨綠江號防護巡洋艦。

  鴨綠江號防護巡洋艦就是甲午戰後,日本賠付於東南的兩艘巡洋艦中的一艘埃德加級一等巡洋艦,排水量7350噸,標準航速18節。

  而日本賠付的另一艘戰艦,吉野級二號艦高砂號,被命名為“濁水溪”號,也同樣在南洋艦隊中服役。

  海軍的命名規則也開始按照合理的劃分進行了整改,制訂了《海軍艦艇命名規則》,按照規定,戰艦按照用途、噸位、艦種等劃分為戰列艦、一等巡洋艦(裝甲巡洋艦)、二等巡洋艦(防護巡洋艦)、雷擊艦、驅逐艦、練習艦、海防艦等。

  按照規定,戰列艦以“具有宏大光輝且與海軍、海防建設具有關聯意義的事物名、地名”命名。

  一等巡洋艦以“國內名山”命名;二等巡洋艦以“國內江河”命名;雷擊艦、驅逐艦以“府州縣”命名;魚雷艇以“二十四節氣加天干數字編號”命名。

  而港口、造船廠建設等方面也有來自英國的大力支持。

  1896年11月,江南造船廠下屬的崇明第二船塢的籌劃開始,並預計將在1899年至1900年之間開工,這裡將會建造一座遠東最大的船塢——28000噸級,用以應對未來可能出現的主力戰列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