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道長不孤 作品

第十六章 宗教的故事

    原始的宗教,往往是一個部落信仰一個神。這個“神”,便是部落規模的保證。原始的人類想象出了這樣的超自然存在,來為彼此之間的約定做出保證,人們便願意相信,部落身邊的人是“自己”這一邊的。

    而在原始時代,一個部落的人,通常又天然具備血緣上的聯繫。

    “親相愛”是一切的基礎。“仁愛”便首先是有血緣關係之間的親人相愛,然後才能推廣到別人那邊。由於群居動物的本能,人會天然愛著自己的血親。

    而書中作為例子的那個宗教也是如此。

    由於這本書是“於千禧年之際,應書商邀約”才寫的,所以主要也是以紀年原點的那位宗教領袖為基礎桉例來分析的。

    那位宗教領袖之前,他所信仰的教派就是如此。那個教派最開始,是“一個遊牧部落的保護神”,以“萬軍之主”為代表的軍事文化也滲透在這位神最原始的信仰之中。

    而作為“部落的保護神”,這位神的信仰,所推崇的就是“部落成員之間的愛”。

    “愛”,一群由血緣紐帶、家庭關係維繫在一起的人的愛,就是這個信仰的基礎。

    那位神是“忌邪的神”——“嫉妒邪惡的神”。雖然破壞愛的“嫉妒”是這個信仰之內的罪,但神的嫉妒卻不一樣。神像丈夫愛著妻子那樣,帶有獨佔欲的愛著信眾。信眾去信仰別的事物,即“邪惡”,他便會“嫉妒”。

    而這一信仰還天然提倡“愛鄰人”——因為對於遊牧部落來說,“鄰人”乃是關係稍微遠一點的家人、親人。

    這支以“希伯來”為名的遊牧部落,即使到了後來的文明時代,居住在城市,也堅定的要與同族居住在一個社區,只與同族做“鄰人”。

    這種類似於“宗族”的家族愛,便是如此根深蒂固。

    這種信仰,是堅定的“不傳外邦”。對於這一支族裔而言,這份信仰是他們獨有的精神財富,是他們私有的瑰寶,不能贈給外人。

    雖然有一些沒有希伯來血脈的人也為這種“愛”的教義所吸引,但是卻不能真正融入。

    一直到那位“作為紀年原點”的宗教領袖出現。

    這裡,這本書的作者寫道:“關於耶穌基督,學界歷來眾說紛紜。刨除那些荒誕不經、帶有超自然色彩的觀點,學界主要可以分為兩派。一派認為,公元一世紀確實有一位先知,進行了宗教改革。而另一派則認為,這是公元一世紀開始,幾百年集體創作中匯聚出的一個虛擬形象,耶穌基督並不存在,他本質上應該是一群一世紀神學家的幾何體。這裡,為了降低理解成本,我們姑且假定,公元一世紀確實存在這樣一位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