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遺一丁 作品

第112章 天儀安豫洽無為

 這明檢法受了方方面面的交待,拖延到此時就是要來鬧一場的。只是,承守真傳聞中的貔虎奔雷般的人物,此刻卻淡然的讓人不知所措,若是尋常朝廷高官逢此劫難,也必然會惱羞成怒的鬧將起來,明檢法這些人不怕他鬧,反而承守真若是這般淡定,他這打好的腹稿不知道該如何發作了。

 無論如何,他來這裡就是要把難堪放到檯面上的,若等到政府札子下來,再鬧那是自尋死路!但此時鬧,讓承守真在丹陽地面丟盡顏面,就算後面頂著朝廷的旨意,恐怕也難在此地興風作浪了。

 “元知縣,”明檢法握緊了拳,事已至此,不得不發了。

 “當著承公面,何必避重就輕!”

 此人心太急了!宗淑與蘆頌相視一瞬,眾人皆知此人帶著兵馬到此絕非善意,只是還沒有坐穩,此人已經急不可待了!

 元知縣聞聽此言,收了話頭,只是淡淡的束手而立。

 明檢法站起身來,先向承公致禮。這禮儀上倒沒什麼可挑剔的,只是言語上就不是那麼客氣了。

 “聽聞承公在天台山出遊之際,竟遭山賊匪類劫殺,若非有本地宦學子弟相助,則有不測之險!貴縣乃是責任所在,當下應以追捕殘匪為要務!丹陽毗鄰京畿竟能出如此大事,若說是震動朝野也不為過。府路官長皆如坐針氈,本官更是心焦如焚。汝在承公當面,僥倖邀寵豈是正途?好歹也是兩榜出身,怎能如此不知輕重?”

 這些話說的著實過分了。雖然提刑司乃是路屬衙門,但是與府縣並無隸屬關礙。而元知縣與這檢法官也同為正七品的朝官,且這元知縣還是一縣的正印官,檢法官不過是路司的僚佐官。此人也是衙門幕職出身,怎會如此咄咄逼人,不留顏面?

 元知縣已是氣極,只是顏面上沒有表露。

 公良吉符先站了出來,他眼光犀利,若是此刻與他對視,只會覺得這道目光如青鋒般直直刺入髓海一般。

 “明檢法,同僚之間,言之鑿鑿,責之切切,君等同地為官彼此殷切之意無可厚非,但是當著承公何必如此。畢竟,我等乃是外人,未免驚詫于丹南官面的赤忱!”

 這番話,讓那明檢法瞠目結舌,怎麼這故意苛責的意思,在此人嘴裡竟成了我刻意發難包庇同僚的惺惺作態了?

 明檢法暗暗叫苦,他若是再拿著脾氣說話,反而做實了包庇同僚沆瀣官場的意圖,果然是閻羅承公之下左右判官之一啊,此人乃是為虎作倀、顛倒黑白的高手啊!

 “豈敢豈敢,餘隻是本職所在,更是此事關係承公如此的國朝重臣、朝廷砥石,若是因我等的延宕留下首尾,恐怕不利承公啊!所謂只有千里做賊哪有千日防賊的道理,這等匪類若是見財起意還則罷了,若是有什麼私人恩怨,若不及時剷除,這就是留了禍根啊!”

 果然老司法皆不是善茬,這廝又是暗藏禍心。

 “明檢法,此事也需有個章法,”

 元知縣喝言道,臉面上已經極為難看,當著承公的面,他也不必顧忌其餘,便是撕破顏面。

 “先問明檢法,汝這是來公幹還是論私誼!”

 “元知縣,你這是何意!”

 “若是公幹而來,只怕此事還論不到明檢法擔心,憲臺如今路憲、武憲出缺,吾不知汝是奉了誰的令來此,但是萬事也要尊崇朝廷綱紀、律法。本縣尚未勘察現場,查拿人犯,地方刑案偵辦中,何必憲臺過問?此案即非現行,又非當管呈報,檢法官是如何得知案情?即便這案子有了結果也是呈報府裡,上報大理寺、刑部複審,並通報憲臺,而只有憲臺的路憲才有複審、制勘職權,卻不知檢法官你是因何至此?”

 “你!”

 明檢法自然是怒火中燒,雖然二人品級相當,但他畢竟是路監司官員,總是要把身份拿高三分,卻不料被這中縣知縣一席話將他滿腹算計都給正大光明的堵住了,如何不被氣極。只是礙於承公衙前,不敢過於放肆,饒是如此,也是拍案而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