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遺一丁 作品

第118章 隨分杯筵稱家計

 地方上按照“分而察之,互相牽制”的設計思路,在各路設置轉運司、提點刑獄司、提舉常平司與安撫司四大並列的地方司法機構。諸監司皆掌本路司法權,若是細分,

 轉運司則具審理地方刑獄之職能,並對案件擁有複審的權力;提點刑獄司主管司法刑獄、冤假錯案和監察官員違法,即所謂查群吏廉穢之狀;其治績尤著者,則必慰薦稱舉;貪懦不治者,則必體量按劾。別辨善惡,悉以上聞。其對轉運司監察、司法方面的權力進一步分化,職權側重點在疑難重案,且多為州縣已審理但未判決的案件,但是重大疑案也有直接偵辦之權,這等於是分弱了各府軍監縣的司法職權。

 而安撫司主管軍事和民政,也具有司法審判職能。如有翻異公事,先須本路提刑、轉運、安撫司遍行差官推勘;若在法,囚禁未服則別推,若仍舊翻異,始則提刑差官,繼即轉運司、提舉司、安撫司或臨路監司差官,謂之五推。諸監司按照朝廷制度不許將治所在同一地,諸司之間互不干涉,互不統屬,諸監司官之間也要互相監察。除非邊路設置經略安撫司即帥司統轄事權。

 慶康新政雖然無疾而終,但是新政中慎刑思想的到深化貫徹,畢竟慎刑無論官民士庶皆是有利。

 因此,為防止冤濫,凡經州縣監司等審理案件,若百姓仍然認為判決不公正,要求申訴冤情,可以按照初詣登聞鼓院,次檢院,次理檢院的順序進狀,如果上述各院均不受理,百姓甚至可以在京城御街直接攔邀車駕,由軍頭引見司轉奏皇帝,這一創舉是天下諸國中聞所聞為的德政。

 可以說大肇這些年的司法改革,承守真要麼參與其中,要麼就是領軍人物,因此對於如何掌握實權,拿捏群僚,早已胸有成竹。

 正如欒大判最後方才醒悟的,這就是一個局,但佈局者不只是承守真,而是朝廷中樞諸相率先開始,到了承守真這裡已經是水到渠成,添柴加火罷了。

 那日東丹常使上奏朝廷,東丹國主與太后欲遣使團為慈聖太后長寧節賀。朝堂上袞袞諸公便敏銳察覺此乃別有用心之舉,謹慎持重之人諫言不許東丹使團成行,膽弱者則既不敢阻擋東丹使團來,也擔心中間再有什麼事端,而以子庚相公為首的皆以積極進取,轉守為攻為念,建議不僅不能阻礙東丹使團而來,還應藉機有所作為。尤其是在側殿,子庚相公當面陳奏,東丹使團師出有名,若是無故阻攔,則無異於自曝其短,讓四鄰皆看到朝廷虛弱的一面。至於東丹出使必然是別有目的,也正因為如此,反而應大大方方的放使團進來,畢竟千日防賊不如設局陷賊,只要應對得當,才能防患於未然。若是想當然的認為阻止使團入境便能安享太平,豈不是掩耳盜鈴嗎?

 慈聖太后雖是婦人,心中韜略不遜於先帝,自然明白其中道理。東丹明擺著就是來挑事,所不同的是挑事的辦法不同罷了,難不成你擋住使團,他就能安分了?

 而接下來發生的事兒,既在意料之中,又在預料之外。

 東丹使團先以不善海路為名,圖謀走陸路而來,被政事堂以陸路險要不可任由窺伺為由擋了回去,後又以致祭先賢為名,欲改道丹南,在應天府尨山代東丹國主祭奠人文先祖。所謂再一再二不再三,唯恐再拒絕了東丹要求,他們再提出其他匪夷所思的要求,諸公商議良久,方才應允。

 至於東丹這點心思,其實慈聖與子庚相公洞若觀火,應對之事自然而然相應展開。

 至於再傳來東丹使團夜嘯之變,更是讓樞府上下都已經統一了意見,慈聖、今上與執政們都對於東丹尋釁滋事掀起邊患有了深刻警醒。